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一)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D1500001304d00092x01001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
1.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已由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核準的批復》(興發改新能字〔2023〕517號)文件核準,項目資金已落實,其中自籌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內蒙古蒙能科右中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一)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場址位于內蒙古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擬建場區地貌為山地丘陵,地勢略有起伏,植被茂密,風機機位部分為農田耕地及草場。場區內有多條鄉道,交通便利。
本項目風電場共建設容量100萬千瓦,采用單機容量為10MW的風電機組100臺(具體機型、單機容量視風力發電機組招標而定)。新建2座220kV升壓站。
2.2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
2.3
招標項目編號:D1500001304d00092x02001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
1.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已由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核準的批復》(興發改新能字〔2023〕517號)文件核準,項目資金已落實,其中自籌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內蒙古蒙能科右中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二)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場址位于內蒙古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擬建場區地貌為山地丘陵,地勢略有起伏,植被茂密,風機機位部分為農田耕地及草場。場區內有多條鄉道,交通便利。
本項目風電場共建設容量100萬千瓦,采用單機容量為10MW的風電機組100臺(具體機型、單機容量視風力發電機組招標而定),新建2座220kV升壓站。
2.2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
2.3規模
100萬千瓦風電。
2.4工期
預計于2024年8月20日開工,2025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及內容
2.5.1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工程施工劃分為四個標段。
2.5.2本標段為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二):本標段裝機容量為50萬千瓦(50臺單機容量10MW風電機組),招標范圍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含試驗樁)、施工及檢修道路、風力發電機組安裝及電氣安裝、塔筒安裝、箱變安裝、集電線路施工(含電纜、中間接頭和終端接頭及附件的采購)、施工輔助工程(施工道路、吊裝平臺等)、電纜敷設、接地、防雷檢測、調試(不包含35kV電纜交流耐壓特項試驗、箱變分系統調試及集電線路整套啟動試運行)工作,負責本工程范圍內所有變壓器、互感器、避雷器、斷路器等設備單體調試,負責保護裝置校驗以及相關表計和油樣等各類檢驗、試驗、檢測等,配合35kV電纜交流耐壓特項試驗、配合箱變分系統調試及集電線路整套啟動試運行、配合風機等設備的分系統試運及整套啟動試運行、施工臨水臨電、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甲供設備及材料的卸車保管及倒運、質量監督部門檢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移交后的質保期服務等,配合智慧風場建設、配合5G全覆蓋施工,臨時征地、植被恢復、合規性手續辦理、工程相關外部協調等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應承擔的工作范圍內,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內容。
本標段要求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同時要求主體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數據能上傳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安全管控平臺,具備使用條件。(詳見附件《關于新能源基建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新能[2023]15號)。
2.5.3甲供設備、材料劃分:
本標段甲供設備為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錨栓錨板(如有)、箱變(如有)均為機位車板交貨,其他設備、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
2.5.4施工界線劃分:
風機、箱變、檢修道路等與其他標段的分界線詳見附圖。本標段集電線路采用電纜敷設暫定13個回路分別接入升壓站內,以35KV開關柜接線端子進行分界,光纜隨電纜敷設自風機光通信機至升壓站光通信機,同時必須服從監理、發包人的現場協調劃分定界。規模
100萬千瓦風電。
2.4工期
預計于2024年8月20日開工,2025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及內容
2.5.1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工程施工劃分為四個標段。
2.5.2本標段為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一):本標段裝機容量為50萬千瓦(50臺單機容量10MW風電機組),招標范圍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含試驗樁)、施工及檢修道路、風力發電機組安裝及電氣安裝、塔筒安裝、箱變安裝、集電線路施工(含電纜、中間接頭和終端接頭及附件的采購)、施工輔助工程(施工道路、吊裝平臺等)、電纜敷設、接地、防雷檢測、調試(不包含35kV電纜交流耐壓特項試驗、箱變分系統調試及集電線路整套啟動試運行)工作,負責本工程范圍內所有變壓器、互感器、避雷器、斷路器等設備單體調試,負責保護裝置校驗以及相關表計和油樣等各類檢驗、試驗、檢測等,配合35kV電纜交流耐壓特項試驗、配合箱變分系統調試及集電線路整套啟動試運行、配合風機等設備的分系統試運及整套啟動試運行、施工臨水臨電、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甲供設備及材料的卸車保管及倒運、質量監督部門檢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移交后的質保期服務等,配合智慧風場建設、配合5G全覆蓋施工,臨時征地、植被恢復、合規性手續辦理、工程相關外部協調等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應承擔的工作范圍內,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內容。
本標段要求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同時要求主體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數據能上傳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安全管控平臺,具備使用條件。(詳見附件《關于新能源基建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新能[2023]15號)。
2.5.3甲供設備、材料劃分:
本標段甲供設備為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錨栓錨板(如有)、箱變(如有)均為機位車板交貨,其他設備、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
2.5.4施工界線劃分:
風機、箱變、檢修道路等與其他標段的分界線詳見附圖。本標段集電線路采用電纜敷設暫定13個回路分別接入升壓站內,以35kV開關柜接線端子進行分界,光纜隨電纜敷設自風機光通信機至升壓站光通信機,同時必須服從監理、發包人的現場協調劃分定界。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二)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D1500001304d00092x02001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
1.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已由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興安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核準的批復》(興發改新能字〔2023〕517號)文件核準,項目資金已落實,其中自籌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內蒙古蒙能科右中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二)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場址位于內蒙古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擬建場區地貌為山地丘陵,地勢略有起伏,植被茂密,風機機位部分為農田耕地及草場。場區內有多條鄉道,交通便利。
本項目風電場共建設容量100萬千瓦,采用單機容量為10MW的風電機組100臺(具體機型、單機容量視風力發電機組招標而定),新建2座220kV升壓站。
2.2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境內。
2.3規模
100萬千瓦風電。
2.4工期
預計于2024年8月20日開工,2025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及內容
2.5.1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工程施工劃分為四個標段。
2.5.2本標段為內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萬千瓦基地項目(南部風場部分)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標段二):本標段裝機容量為50萬千瓦(50臺單機容量10MW風電機組),招標范圍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含試驗樁)、施工及檢修道路、風力發電機組安裝及電氣安裝、塔筒安裝、箱變安裝、集電線路施工(含電纜、中間接頭和終端接頭及附件的采購)、施工輔助工程(施工道路、吊裝平臺等)、電纜敷設、接地、防雷檢測、調試(不包含35kV電纜交流耐壓特項試驗、箱變分系統調試及集電線路整套啟動試運行)工作,負責本工程范圍內所有變壓器、互感器、避雷器、斷路器等設備單體調試,負責保護裝置校驗以及相關表計和油樣等各類檢驗、試驗、檢測等,配合35kV電纜交流耐壓特項試驗、配合箱變分系統調試及集電線路整套啟動試運行、配合風機等設備的分系統試運及整套啟動試運行、施工臨水臨電、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甲供設備及材料的卸車保管及倒運、質量監督部門檢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移交后的質保期服務等,配合智慧風場建設、配合5G全覆蓋施工,臨時征地、植被恢復、合規性手續辦理、工程相關外部協調等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應承擔的工作范圍內,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內容。
本標段要求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同時要求主體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數據能上傳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安全管控平臺,具備使用條件。(詳見附件《關于新能源基建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新能[2023]15號)。
2.5.3甲供設備、材料劃分:
本標段甲供設備為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錨栓錨板(如有)、箱變(如有)均為機位車板交貨,其他設備、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
2.5.4施工界線劃分:
風機、箱變、檢修道路等與其他標段的分界線詳見附圖。本標段集電線路采用電纜敷設暫定13個回路分別接入升壓站內,以35KV開關柜接線端子進行分界,光纜隨電纜敷設自風機光通信機至升壓站光通信機,同時必須服從監理、發包人的現場協調劃分定界。